您好,我是注册执业的土地估价师和房产评估师。关于您所咨询的问题, 邻居的说法属于地役权.即自家的地.应该借予邻居正常过路的权利.因此如果不是对方故意刁难你等人为原因.就是对方由于自费修建了过路通道.向相关使用者收取过路费.建议可以签协议.然后在矛盾争锋过激时诉讼地役权等相关权利作为相关证据.记得协议内容要加入"必须保持现状不得随意修缮"以及"修缮过程影响相关权利方正常出入需赔偿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如果对我的回答满意,记得选为最佳答案。未尽事宜,可以私*信联系。追问那我买了这个自建房,地是不是算我的,假如我这房子要重建,那邻居说前后都是他的,那我是不是也建不了了,成了一个死地,前后被别人夹住了,邻居当年也是买了这块地,建的房子,然后把房子卖给了别人,然后他又在隔壁建了一栋,我买这个是转了二手了。然后我说我买房子的时候你没说这个事,他说你们卖房子,买房子我不参与,买完了,就来找我们签协议了,这个事背的,太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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