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这个问题,属于会计实务范畴。
我的看法如下——
1、黄河公司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长江公司 452 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甲产品销售收入 400 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销项税额)52 000.00
2、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甲产品 280 000.00
贷:库存商品—甲产品 280 000.00
3、冲销预收账款
借:预收账款—长江公司 50 000.00
贷:应收账款—长江公司 50 000.00
注意:如果收款当时就已经做在“应收账款—长江公司”科目贷方,那么,上述第3笔业务就不用处理。
上述看法,供你参考。
当一笔业务发生
首先确认会计要素:是资产(费用、成本)还是权益(收入)
确认涉及哪些账户
确认涉及的账户是增加还是减少
确认借贷账户是否正确、借贷金额是否相等
编制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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