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为了使故事更为真切动人。
《孔乙己》中的“我”仅是咸亨酒店的一个小伙计,小说以第一人称叙事,其作用既在于集中笔墨以一个场景——“咸亨酒店”、一双眼睛来写孔乙己潦倒悲惨的一生,同时也是为了使故事更为真切动人。
“我”也是众多“观众”中的一员,虽年纪小小,但已丧失了应有的良知,对孔乙己不仅毫无怜悯同情之心,反而常常取笑他。“我”之所以在单调无聊的小伙计生涯中,还清晰记得孔乙己到店里的情形,在某种意义上说,正是表现了对不幸的兴趣和对痛苦的敏感。“我”正显示了人性中残忍的一面。
作品主旨
孔乙己是一个在当时的社会中找不到自己的位子的苦人和弱者,用众人的哄笑来贯穿这样一个令人悲酸的故事,烘托和加强了小说的悲剧效果。这种哄笑是麻木的笑,这使孔乙己的悲剧更笼上一层令人窒息的悲凉的意味。
一面是悲惨的遭遇和伤痛,另一面不是同情和眼泪,而是无聊的逗笑和取乐,以乐境写哀,更令人悲哀,表示孔乙己的悲剧不是个人的悲剧,而是社会的悲剧,作品反封建的意义就更加深刻了。
封建秩序是封建社会的基础,在这样等级森严的封建统治下,民众的活力、热情、同情心都被扼杀,变得麻木不仁,自私冷漠。在短衣帮的心目中也以为既然“学而优则仕”,那么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的孔乙己当然是劣货,只值得奚落和取笑。
他们意识不到自己与孔乙己同样在封建秩序中处于倍受压迫的社会底层,同样可悲可怜,所以他们对孔乙己这样一个不幸者不但没有同情和帮助,相反只知道哄笑取乐,在他们劳累而苦闷的生涯中寻求片刻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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