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泉生教授,一位在环境法领域有着深厚造诣的学者,担任福州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的所长,并且是享有盛誉的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的副会长。早在1995年,他就入选了国家的‘百千万人才工程’,自那时起,他便享受着国务院政府的特殊津贴,以此表彰他在科研领域的杰出贡献。
陈教授在环境法学研究这条道路上耕耘了20个年头,他的科研成果丰硕,已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总计超过400万字,其中包括10多部学术专著和译著,以及300多篇论文。他的学术成果尤其在国家顶级期刊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记,如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和《中国法学》等刊物上,他发表了30多篇高水平论文,展现出其深厚的学术功底和研究实力。
此外,陈泉生教授还主持了多项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他的研究成果在学术界产生了广泛影响。这些课题的优秀成果也多次获奖,其中包括多项省部级和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充分体现了他在学术界的卓越地位和影响力。
本书以对传统法学理论的反思和变革为突破口,寻找循环经济法律制度的核心所在,着力解决循环经济法律制度在法理层面有待突破和创新之处,以期为我国循环经济法的发展提供充分的理论支持,从而促进我国循环经济法的不断进步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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