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铁东区发改委的主要职责包括: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经济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及法规,制定并实施本区的经济发展和改革工作规划。
研究并提出全局性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以及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确保年度总量平衡和计划之间的衔接。
在社会与经济发展之间寻求平衡,制定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政策,促进两者之间的相互促进。
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规划,包括审批、申报、管理和监督验收等各个环节。
对全区宏观经济进行分析、监测和预测,制定并执行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问题。
参与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政策的规划,制定工业、建筑商业等相关领域的经济法规和政策,并执行和监督其实施。
指导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推动企业资源的节约和综合利用,以及技术创新和引进管理工作。
负责全区质量技术政策的宏观管理,以及工业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工作。
推动经济信息网络建设,为政府决策和企业、社会提供信息服务。
处理特殊行业企业设立的审批和申报工作。
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
最后,处理区政府交办的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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