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探讨了媒介技术发展对艺术作品传播、生产、接受以及“光晕”的改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艺术作品复制速度的加快;二是艺术作品生产方式和接受方式的转变;三是艺术作品“光晕”的消散。在复制技术与艺术作品的关系方面,本雅明指出,技术发展能够提高艺术作品的复制速度。从古希腊时期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到工业革命带来的机械取代手工,再到摄影术和电影的发明,复制技术不断进步,使得艺术品得以大规模复制和传播,拉近了艺术品与普通大众的距离。
机械复制技术对艺术作品的生产方式产生了影响。本雅明认为,摄影摄像可以非常精确地复制现实世界,而绘画则难以达到这种精细程度。电影与戏剧的关系也发生了变化,电影可以无限放映且一成不变,而戏剧则需要根据观众反应进行调整。尽管机械复制使得电影失去了“光晕”,但制片方会通过明星机制来弥补这一缺失。
艺术作品的“光晕”逐渐消散。传统艺术作品中,由于复制技术落后,艺术作品具有独一无二性,而媒介技术的进步使得艺术作品与欣赏者的距离缩短,原作性丧失,光晕逐渐消散。同时,艺术作品的展览价值让位于展览价值,接受方式发生改变。
对传统艺术的反思中,本雅明认为现代大众传媒对人们的感官刺激,导致人们丧失获得知识的能力,整体经验贫乏。机械复制的速度越快,人们面对的信息越多,耐心阅读文字著作的能力下降,对图片或视频的兴趣增加,难以领略经典文学的魅力。
在电影新型技术的辩证法方面,本雅明认为电影是“梦幻工厂”,引导人们暂时忘却现实的苦难和不公,丧失反抗意识,转向认同主流意识形态。然而,电影也拓宽了人们的视野和听觉范围,将精英文化带向平民阶层,发挥电影的政治功能。本雅明对新技术、艺术大众化持肯定态度。
评述中,本雅明认为我们应该关注媒介的“所指”层面,而不是只关注表面“能指”层,关注媒介本身的意义。随着媒介技术的发展,艺术作品与观众的直接交流增多,单向性传播的垄断被打破,大众可以参与艺术作品的修改、加工和再创造,成为积极的参与者。艺术家与接受者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审美主客体之间的交流和联系增强,互动成为潮流和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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