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买了套二手房,付过了房款,房子也过户了,可原房主说新买的房子还没装修好要继续多住几个月,拒绝按时交房。他这算不算侵犯我的住宅?我该怎么办?
网友咨询:
买二手房过户后卖家不给腾房怎么办?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袁柏林律师解答:
购房者首先了解清楚房主拒绝理由,然后委托中介针对性协商解决,因为房屋交付是中介服务内容一项,如果中介不把房屋交付到你手里,购房者完全可以追讨中介的责任。如果房主态度强硬,无法友好协商。购房者只能采取强硬手段迫使房主迁离。既然手续已经办理完毕,房产证肯定已经变更成你的名字,目前办理房产名下公共服务变更只需要房产证就可以了,因此购房者可以直接去电力公司、水务公司、电信公司、燃气公司、宽带公司、广电公司办理房产所有的过户手续,然后直接申请报停所有的生活服务。不建议当事人采取强行赶人的方案,操作不当可能会造成人员或财产损失,肯定是有一定的法律风险的。
如果按正规的法律程序,协商不成买方可以依据合同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腾房并承担约定的违约金。如果合同中没约定违约金,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占用房屋期间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袁柏林律师解析:
二手房合同是指购房者和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的买卖所签订的协议。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下列内容在一份二手房销售合同中是必不可少的: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标的、价款、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式等。
卖家拒绝腾房这类事情提前做些准备还是可能有效避免的。很多时候对方敢于违约,还是因为按合同能追究的责任太轻,对方不怕。如果在签约时针对这种情况,有强有力的违约责任条款放在合同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袁柏林律师简介
20年房地产/建设工程专家律师,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资深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律师,执业期间代理房地产、建设工程等诉讼非诉案件数百件,胜诉率高,现为中华全国律协、北京市律师协会、北京房地产法学会会员。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作为房地产—建筑工程专业律师,袁柏林律师具有丰富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精通土地招拍挂、土地出让、房地产策划销售、房屋建设、项目融资、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房地产公司股权转让、重组、并购、破产等房地产开发全流程工作,擅长解决房地产各类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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