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策略的有效实施,以推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并支持中小企业稳健发展,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制定,旨在明确规定相关程序和原则。
示范平台,即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是由法人单位建设和运营的杰出服务机构。这类平台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证,专门针对中小企业,提供包括信息、技术、创业指导、培训和融资等多元化的公共服务。它们以其显著的业绩、高公信力以及广泛的覆盖范围,展现出引领和示范作用。
工业和信息化部作为示范平台认定工作的主要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国范围内的示范平台进行监督和管理。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则在各自区域内协助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相关认定工作。
在认定过程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准则,确保整个过程透明且公正对待所有申请者。同时,对已认定的示范平台实施动态管理,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和中小企业需求。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示范平台给予特别的关注和支持,以推动其持续提升服务质量,为中小企业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扩展资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定,制定《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的管理办法》。该《办法》于2012年5月3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工信部企业〔2012〕197号印发。《办法》分总则、主要功能、认定条件、认定程序、认定管理、附则6章23条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10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停止执行。
本文如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添加抖音号:51dongshi(抖音搜索懂视),直接咨询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