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生孩子不可以用男方的社保卡报销的,但是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的,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补助金标准为第十一条规定数额的50%。
根据《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十一条 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女职工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生育保险基金按以下限额标准支付:
(一)产前检查:800元/例;
(二)正常分娩:三类定点医疗机构220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2000元/例;
(三)异常分娩(难产):三类定点医疗机构280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2600元/例;剖宫产:三类定点医疗机构450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4300元/例;
(四)剖宫产的同时做其他相关妇产科手术5000元/例,本条第三款规定的费用标准不再支付。实际医疗费低于上述限额标准的据实支付,实际医疗费高于或等于上述限额标准的,按上述限额标准支付。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男职工,其无工作单位的配偶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补助金标准为第十一条规定数额的50%。
扩展资料:
《生育保险办法》第十二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项目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指职工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结扎及复通手术、实施人工流产术或者引产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第十三条 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在协议医疗服务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符合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需急诊、抢救的,可在非协议医疗服务机构就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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