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战国时期的惠施所说,比喻是“以其所知,喻其所不知,而使人知之”。在语言交流中,恰当地运用比喻往往能收到意想不到的戏剧性效果。
比喻可以用来回答较为复杂的问题。当对方以某种事例,刻意用难以理解的道理来刁难时,我们就可以使用其他能用来比喻的事例,来说明另一种道理。
法拉第最初发现电磁感应的重要原理时,有人嘲讽他:“这个又有什么用处呢?”法拉第诙谐地说:“刚生下来的婴儿有什么用呢?”法拉第就是用一个任何人都无法否认的最普通的事实作比喻,说出了电磁感应像新生婴儿一样前途无量的道理。
比喻,作为口才表达的一种技巧,的确能够加强表达能力。但是,必须运用得自然贴切,富于创造性,切忌滥用,否则就会出现比喻不当的毛病,或落入老生常谈的俗套。正如第一个把美女比喻成鲜花的人是一个天才,但第一千个把美女比喻成鲜花的人则是一个蠢材。
比拟
一位演讲者在题为《国家、民族与正气》的演讲中谈道:“岳飞、文天祥等民族英雄不仅用笔写下了悲壮的诗篇,而且用生命写下了壮丽的史诗,像‘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这样脍炙人口的诗句,是我们民族的千古绝唱,弹奏出了属于我们民族的正气之歌。”
“写”诗和“弹奏”乐曲,都是人的动作,但说话者却让“生命”这个抽象的词语接受了“写”的具体动作,让“诗句”接受了“弹奏”的动作。这就是在修辞学上被称为比拟的修辞手法。
有时,为了表达的需要,说话的人有意识地把物当做人与它对话,或用适合于人的动作来让物接受,或用适合于人的词语来修饰物,或用陈述人的方式来描写物,或以物的身份进行自述的修辞手法,就叫比拟。作为口才施展的一种技巧,它基于联想,富于启发性,而且又常常能把静态比拟成动态,化抽象为具体。因此,在言语中恰当地运用它,会收到生动、具体的效果,而且还便于表达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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