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心网友
回答时间:2023-10-14 20:15
按照你所讲的情况,既然已经约定了交车时间,那么超过之后对方就属违约行为,应当要按照你们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而且,你也有权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当然了,作为守约方,你也可以选择终止合同的.
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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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回答时间:2023-10-14 20:15
你到底是买车还是租赁??
订车又是什么?
你用的都不是法律上的术语,比较乱套.
如果你是买车,对方迟延送车还不构成根本违约,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但是合同不能解除.
如果是租赁的,定了使用时间,错过时间就没有履行意义的话,可以解约,但是违约金和定金只能选择其一.双倍返还定金就不承担违约金,承担违约金就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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