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初,本县在原有信用组的基础上筹办一批信用合作社。3月至4月,沈高、杨庄、里华等信用社相继开业。 1956年,全县信用合作组织有了进一步发展,信用社已达198个,经过并乡以后,有信用社95个,社员13.4万户,实收股金22.5万元。 1958年,“大跃进”期间,信用社普遍在农业社内建立了信用服务站,并逐步改组为农业社的信用社。 1962年,为了适应农村*的调整,全县进行了信用合作组织的调整和整顿工作,由年初的200多个信用分部,合并改组为42个信用社。 1979年,泰县农业银行恢复成立,信用社划归农业银行领导,并与农行营业所合署办公,成为农业银行的基层机构。 1984年8月,泰县信用合作联社在姜堰成立,联社在业务上接受泰县农业银行的指导、监督,成为副科级的经营管理型机构。1989年末,泰县信用合作联社共有员工450名,基层信用社37个。 1994年,本地撤县建市,原“泰县信用合作联社”更名为“姜堰市信用合作联社”。 1995年8月,姜堰市信用合作联社与农行分门办公,上挂一级由扬州市农行代管。 1997年,联社正式与农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独立运营,业务上受泰州市农村金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 2000年10月19日,人行南京分行发文南银复[2000]580号,《关于泰州市兴化市等四家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分别与所辖农村信用合作社合并为一个法人的批复》,自此,姜堰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开始了合并法人工作的试点。 2004年2月1日,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银监局办公室苏银监办[2003]33号文件要求,姜堰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更名为姜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2004年2月26日,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下发苏信联复[2004]13号文件,同意申报组建姜堰市农村合作银行。 2005年10月14日,姜堰市*下发姜政复[2005]71号文件,同意筹建江苏姜堰农村合作银行。同日,下发姜政人[2005]31号文件,成立江苏姜堰农村合作银行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2006年11月2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银监复[2006]356号文件,同意筹建江苏姜堰农村合作银行,18日,姜堰农村合作银行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隆重召开。 2007年5月26日,江苏姜堰农村合作银行正式开业。
继而,江苏姜堰农村商业银行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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