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时间:
生态环境部发布的《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的公告明确提出,自2019年7月1日起从燃气汽车开始,逐步过渡到城市汽车和重型柴油车,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车型都应符合国六标准要求。
柴油规定标准:
第十六条加快油品质量升级,2019年1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取消普通柴油标准,重点区域珠三角地区和成渝地区等提前实施。
按照限行时间计算,国四国五的车子在个八年十年应该是不成问题的,从公告上看,全国所有重型柴油车,在2021年7月1日实施国六排放。但是北京广东深圳等地已经抢跑,预备提前实施国六,并增加了一些*内容。
日前,生态环境部、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的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禁止生产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进口轻型汽车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
关于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产品确认工作的通知:
4月2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网站发布《关于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产品确认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自2021年7月1日起停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六标准要求的重型柴油车产品。这也就意味着重型柴油车的国六时代正式来临了,以下为通知原文。
各相关车辆生产企业:
根据GB 17691-2018《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停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六标准要求的重型柴油车产品。
现将《公告》中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要求的产品公示如下,请有相关企业进行确认并做好准备工作。如有异议,请尽快联系装备中心。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
2021年4月21日
为落实《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7691—2018)相关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现就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中国第六阶段排放标准(以下简称国六排放标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生产日期以机动车合格证上传日期为准,销售日期以机动车销售*日期为准),进口重型柴油车应符合国六排放标准(进口日期以货物进口证明书签注运抵日期为准)。
二、汽车生产、进口企业作为环保生产一致性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有关规定,在车辆出厂或入境前公开车型排放检验信息和污染控制技术信息,并上传随车清单,确保实际生产、进口的车辆达到国六排放标准要求。
三、重型车整车实际道路车载法排放试验有效数据点氮氧化物(NOx)排放浓度限值、轻型车实际行驶污染物排放试验符合性因子(CF),分别按相应标准规定的限值和有关要求执行。满足6b阶段排放标准要求的重型车,应按标准和规范要求进行远程排放监控数据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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