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孕药作为特殊的药物,有其自身的特点和适应性,并不是可以随便服用,避孕效果也并不是绝对有效,也有其副作用,使用避孕药需注意下面一些问题:
不宜使用避孕药的妇女
患肝炎、肾炎、心脏病、心脏功能不全、糖尿病、血栓性疾病、血液病、严重高血压、甲状腺机能亢进、月经量过少、恶性肿瘤等病的人不宜使用避孕药。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复方避孕药,因为药片中所含的雌激素会抑制乳汁分泌。人工流产后最好来过一次月经之后再使用避孕药。
服用避孕药后的不良反应
可有类似早孕样反应,雌激素可能刺激胃黏膜引起头晕、乏力、食欲不振以至恶心呕吐。轻症不需处理,坚持1~3月后自然减退消失。较重者可同时服维生素B6和山莨菪碱各10毫克,每天3次,以减轻胃黏膜刺激。此外尚有月经减少、服药期间*不规则少量出血、白带增多、颜面部皮肤色素沉着等,停药后很快就会消失。
口服避孕药后*出血
服药期间发生不规则*少量出血,称突破性出血,系雌激素不足以维持子宫内膜的完整性,局部有少许组织坏死脱落所引起(如果漏服避孕药,也可产生同样现象)。出血如在月经前半期,一般可增服炔雌醇(EE)0.005~0.015毫克,连续至22日止(口服避孕药同步停止)。如果出血是在月经后半期,常是因为孕激素不足,可每晚加服避孕片1/2~1片,直到服完计划的22片为止;若出血量较多(如月经量),则应当停药,待月经第5天起再开始下一周期服药。
口服避孕药后月经变少或闭经
一般药物抑制了的激素分泌,替代性对子宫内膜起作用。因而口服避孕药后经血量减少,不需特殊处理。如用药后出现闭经,则反映药物对下丘脑——垂体轴抑制过度,应到医院检查,一方面除非妊娠,停用避孕药,另在医生指导下用药治疗或暂时采用其他避孕方法。
漏服避孕药
如果发生漏服,应在12小时内补服一次,以保证身体内药物浓度,防止意外妊娠。
如果漏服1片以上而且超过12小时以上,那么在补服这片药并按原来的办法和时间继续服用其余的药片同时,在以后的7天内加用其他避孕措施。
用避孕药期间怀孕
如果确确实实在用避孕药期间怀了孕,就应立即停止服用避孕药。由于避孕药可能影响胚胎发育,因此应该做流产手术。根据怀孕时间的长短,请医生选择手术的方法。
用避孕药与发胖
人的胖瘦取决于遗传、营养、运动、年龄、饮食习惯及健康等综合因素,用避孕药一般不会发胖,少数人服药后胃口好,而增加体重,只要注意饮食控制,少吃甜食及脂肪类食物,增加运动量,就不会发胖。
避孕药与癌症
避孕药中含有雌激素、孕激素,一般认为孕激素具有抗癌瘤的作用,而长期大量应用雌激素可能促使癌肿发生,小量的雌激素可以减少肿瘤的发生。在口服避孕药中,复方片剂中雌激素含量很小,经国内外大量试验测定小剂量是安全的,不会致癌。对使用复方避孕药的妇女长期观察结果,癌症的发生不但没有增加,其中卵巢癌和子宫内膜癌反而减少。因此避孕药非但不会致癌,还有一定的保护作用,这种作用在停药后还可维持8~10年,因此,不必担心。
影响避孕效果的药物
避孕药和某些药物有对抗作用,同时使用会降低避孕效果。能够影响避孕药效果的药物有:
(1)抗生素类:利福平可加速口服避孕药代谢,降低药物避孕效果,突破性出血的发生率高。氨苄青霉素使避孕药的激素水平下降。
(2)抗癫痫药:苯妥英钠、苯巴比妥等可在服用避孕药过程中发生排卵。
由于上述情况,采用避孕药避孕的妇女有了病,应在医生指导下用药,并向医生详细说明自己的各种情况。如病情需要,一定要使用与避孕药作用相对抗的药物时应改变避孕方式,以免意外受孕,或者加大避孕药用量来增强避孕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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