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健康卡在进入正常使用阶段后,将经历一系列操作流程,以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和医疗服务的顺利进行。
首先,卡片发行阶段,卡片制作单位采集并整理个人化数据,完成卡片制作后,居民的卡管理机构会发放健康卡给居民本人。
在日常使用中,居民需在就医时出示健康卡,务必妥善保管,不得转让或借予他人,遗失或不当使用产生的损失由持卡人承担。医疗机构有责任保护居民隐私,不会随意透露卡片信息。
卡片丢失时,居民需凭有效身份证明和挂失申请单,向管理机构申请挂失,此期间卡片业务将被冻结。同样,解挂需提供身份证明、卡片和解挂申请单,解挂成功后,卡片恢复正常使用。
解锁卡片也需类似步骤,提供身份证明、卡片和解锁申请单,解冻后卡片功能恢复正常。如个人信息变更或卡片损坏丢失,需填写补领申请单,原卡片在新卡制作后注销。
在申请新卡期间,如果急需使用,可临时领取临时健康卡,但需在新卡领取时归还。卡管理机构将尽快办理,临时卡在有效期内具有与正式卡同等效力。
为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健康卡生产、发行、使用、回收等全生命周期过程管理,制定《居民健康卡生命周期管理办法》。该《办法》于2012年2月24日由卫生部办公厅以卫办综发〔2012〕26号印发。《办法》分总则、组织管理、芯片和卡片生产阶段管理、应用准备阶段管理、卡片使用阶段管理、终止卡片使用阶段管理、附则7章15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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