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义的无形资产包括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专利权、商标权等,因为它们没有物质实体,而是表现为某种法定权利或技术。
部分国外学者的定义
佩顿(Paton)提出的定义
佩顿在1922年的《会计理论》一书中,认为广义无形资产的定义:“归属于某一企业但不具实物形态、存续期较长的任何有价值的补偿物、因素或要素”。
西德尼·戴维森的定义
1983年西德尼·戴维森(Davidson S.)在其主编的《Handbook of Accounting》一书中引用了于1927年出版的《会计学:它的原理与问题》中的一段话:“无形资产的含义是指专利权、版权、秘密制作法和配方、商誉、专营权以及其他类似的财产。
亨德里克森的定义
亨德里克森在1992年的新版《会计理论》一书中认为,企业的递延支出可以分为两类,其中用于购买财产的支出构成存货等实物资产的成本,用于购买服务的支出则形成无形资产。
巴鲁克·列弗提出的定义
巴鲁克·列弗(2001)认为,无形资产是一种对未来收益没有实物形态或非金融形态(股票或债券)的要求权。当这些要求权得到法律的保护后,就被称为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版权)。
安妮·布鲁金的定义
安妮·布鲁金(1996)认为,使公司得以运行的所有无形资产的总称是智力资本,包括市场资产、知识产权资产、人才资产和基础结构资产。
托马斯·A·斯图尔特的无形资产概念
托马斯·A·斯图尔特(1997)认为无形资产等同于智力资本,包括人力资本、结构资本、顾客资本。
布菜尔和沃曼的无形资产概念
布菜尔和沃曼(2001)认为无形资产是指企业商品生产或劳务提供中使用的非实物资产或企业控制的能够带来未来预期收益的非实物资产。
部分国内学者的定义
杨汝梅的定义
著名会计学家杨汝梅先生1926年12月在美国密歇根大学完成的博士论文《商誉及无形资产》[7]中对无形资产进行了详细的论述。杨汝梅先生认为,无形资产仅是一种剩余价值,为附属于整个营业所有一切具有正当价值事物之全体,而为超出各项有形事物所具总值之余额。
李青林的定义
学者李青林在1990年“国有资产管理”征文大赛获奖论文中把无形资产定义为,无形资产是无具象有价值能利用可经营,并能产生巨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资产,它由思想文化、*制度、科学技术、专利商标、工艺技能、品牌名域、习俗传统、文物历史等非物质文化资产构成。它体现了国家、地区、民族、企业的文明程度、文化特色、科技水平、综合实力、影响力等软实力,能强力推进国家、地区和民族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
方荣义的定义
方荣义(1995)把无形资产定义为:“企业拥有或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且使用年限超过一年或一个经营周期的非货币性资产;它们具有优越性和独占性,可以为企业带来超额经济利益,但这种预期未来利益带有很大不确定性”。
王志平的定义
王志平(1997)对无形资产的定义:无形资产是指由特定主体拥有或控制的,不具有独立实体形态,而对主体的生产经营等经济活动持续发挥作用或直接为主体带来不确定经济利益的非货币性经济资源,表现为特定的权利或关系。
裘宗舜、肖虹的定义
裘宗舜、肖虹(1998)提出,无形资产可以这样界定:无形资产是指有偿取得的,一般不具有实物形态,可供企业长期使用,能带来超额的级差收益,并具有高度不确定性的特殊的长期资产。
袁庆宏的定义
袁庆宏(2000)认为‘只要是一种可用以获利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且不具有实体性的资源、都属于无形资产的范畴。
茅宁的定义
茅宁(2001)基于价值创造对无形资产进行界定:无形资产是指由企业创新活动、组织设计和人力资源实践所形成的非物质形态的价值创造来源(未来收益的要求权),它具体体现在企业的探索能力、组织资本和人力资本等三方面。
于玉林的定义
于玉林(2001)认为:“无形资产是一定主体拥有或者控制的、长期使用但没有实物形态的并预期会带来经营效益、能以货币计量的资产”。[13]于玉林(2008)对无形资产的概念进行了发展,他认为,无形资产是指一定主体拥有、没有实物形态、长期使用、预期会带来经济效益,并获得一定权利的非货币资产。
蔡吉祥的定义
蔡吉祥(2002)指出:“无形资产是无形固定资产的简称,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主要以知识形态存在的独占经济资源,它是为其所有者或合法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或优势的固定资产。这种资产应用得当可创造收益。”“无形资产包括知识产权、秘密信息、特许经营权、商誉等”。
游相华的定义
游相华(2003)认为,从会计上或是从逻辑上,无形资产首先必须是资产,即符合资产的定义所要求的规定性。此外,还有自己的特有规定性。
汤湘希的定义
汤湘希教授(2004)认为:“所谓无形资产应是不具有实物形态、却能为企业长期带来收益的法律或契约所赋予的特殊权利,超收益能力的资本化价值以及有关特殊经济资源的集合”。
叶陈毅的定义
叶陈毅(2006)从的角度定义了无形资产。他认为,无形资产是可以从财务、统计报表上直观地看到其价值总额和消耗量,具有可确指性、能够独立存在和运行的并计价和核算的资产。
张凤莲、倪国爱的定义
张凤莲、倪国爱(2006)认为:无形资产应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看不见、摸不着,却又非常重要,能为企业带来超额未来经济利益,对其他生产力要素起着组合、驱动和放大功能的无形经济资源。
蒋琰的定义
蒋琰(2007)认为,狭义的无形资产是指现行会计体系内的无形资产,具有可辨认、可分离、可控制和能够以货币计量的特征。广义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使用价值确定,能为企业使用并带来长期收益的一切经济资源的集合,包括知识产权型资产、人力资产、市场关系型资产、结构型资产、声誉型资产等。
樊利平的定
樊利平(2008)认为,现代意义上作为企业主要的价值来源的无形资产是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无实物形态、基于合同、法规或其他载体因而可辨认的、与企业经营、知识、技能、组织、市场和顾客等各经营要素相关并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非货币性及非金融性的无形财产权和其他无形成果。
熊淡宁的定义
熊淡宁(2008)认为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获取超额收益而长期使用的,以知识形态存在的无实体性资产。[22]
刘海生的定义
刘海生(2008)认为,无形资产定义是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能够提高企业异质性的、没有实物形态的、能带来或保证经济利益的、内生和外购的非货币性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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